不食人间烟火何言“三成人买得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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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4-09 18:17:55
核心提示: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10日在福州的一次房地产高峰论坛上说:20年前,我国只有不超过3‰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10年前,大概有3%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现在,全国大概有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这个数字虽然不是大多数,但是中国城镇居民买得起房的人所占比重在20年里增长了100倍,而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提高,这是我们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信心所在。”
看罢这则消息,似乎有些令人鼓舞:陈主任给了全国人民一个交代---我们城镇居民能买得起房的人20年里增长了100倍,这是一个多么巨大成就啊!但是我对此想要问的是:“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就是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吗?以10年、20年之前的3%这样一个数字来做对比,其有何参照意义?时至今日,大概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又到底想向我们说明什么?是说明市场化改革多年来中国的房价依然较低?还是政府解决住房成绩斐然?其实,大家心里都十分明净,城镇居民从福利分房开始向住房商品化的改革,正是从1988年开始并在1990年代逐渐发力的。而现在这位陈主任发出如此充满自信的判断,不禁令人质问陈淮主任大人有没有到低层的城镇居民当中,做过实质性的抽样调查?我想这应该是作为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政策研究者,在房价调控失败反思时应该最起码也必须具有的严谨态度,可你却故意偏左了“买得起房”之概念的概念,把民众普遍的抱怨和不满,转换成了一种具有积极、蓬勃向上意义的产业发展论断来忽悠大众和“房奴”。不知你有没谦虚点坐下来认真思考思考:30%的百姓买得起房,是百姓轻松买得起还是“吭哧吭哧”地买得起?是那些付出几十年甚至一辈子心血的“房奴”也能买得起吗?
买房究竟属于消费还是投资?经济学界对于住房购买力问题一般是这样定义的:住房消费应当在30%以下,如果住房消费支出超过了30%,那么通常认为这个家庭就不具有住房的支付能力。而陈淮们的判断购买力认为社会中间阶层“舍得”把钱大量花到买房上,也就是说“住房消费增长率是远远高于收入增长率的”。同时,更多的官员也是经常依照下列标准作出条件选择:当把房地产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居住水平联系在一起时,买房就属于消费,属于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当买房与消费物价指数联系在一起时,买房就变成了与工厂厂房建设一样的,按照国际惯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行为,因而房价上涨就可以不计入消费物价指数当中。如果按“现在全国大概有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推算,那么就是“70%-80%的城镇家庭买不起高房价房”了?如此的“城镇居民住房消费能力”经济理论,岂不是让当今的一些人把之当成了可以任意解释的“艺术”,而理性的、科学实证的因素和程序,则被他们遗忘或忽略。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的撰文所言:“有些人是为改善住房条件而购房的,至于有能力购买几套房子或购买别墅毫宅者,多半是有特殊收入的公众人物,要么就是有灰色收入者或贪赃枉法者。”、“如果以买房者众多,就得出中国的住房购买力强大的结论,那就遭殃了。开发商们更会有恃无恐地将房价涨上去,政府税金就会加倍征收,最后倒霉的还是普通老百姓。”因而,这个比例并不高的“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在当前除了更多的抒发了建设部官员、房地产商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外,别无作用。对于建设部在对当前房市调控一错再错、屡屡失败,我们产生了一个巨大的问号:请问政府信心从何而来?
《中国青年报》的调查表明,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低等收入者,他们不仅要透支几十年的收入,还要透支再教育、投资或者创业的机会和上升的路径。低等收入者更不要说了,即使付出一辈子的辛苦,也只能是望房叹息止步。从这就可以看出这“城镇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并非给了公众“居者有其屋”的信心,而是是给了房地产商们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信心。我们看到的是更多“房奴”的辛酸和无奈,许多公众“被房价挟持的生活”、“房价正在挟持中国经济”等现象。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房地产商在各类富豪榜上“扎堆”的现象,调查显示,房地产业的利润大大高于其他行业,比平均水平高5倍。当然,我们更看到了在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某些人士已经沦为了房地产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我们的政府发展经济的同时更是提高百姓生活水准,把居民用于购房居住的行为,当作居民“衣食住行”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然而,目前的房地产供给结构不合理且持久、房价上涨过快、投机严重、市场欺诈、资源浪费等严重的问题,却造成了普通百姓生活之艰苦直至无法承受。因此,在当前,我们的政府一方面要强化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更要化解这些矛盾,彻底消除这类“富有者占据大批商品房,中产者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经济适用房,中低收入者挤占最贫者的廉租房”的住房扭曲、倒挂现象。房价是相当残酷的,只有紧缩住房全面市场化,让更多的普通百姓买得起房,不从房地产开发商手中购买价格超过造价数十倍几十倍的商品房,不再让普通百姓沦为“房奴”,这才是住房政策进行调控的最大胜利。
请那些主管房地产的一些官员们,在谈及房价和房地产工作重点时,不要再回避目前七八成城镇居民买不起房的现实问题,不再把“大概30%居民买得起房”当成歌颂成绩的数字指标!如果住房支出远远超出了收入,那么这永远属于“房奴”机制。这样的住房,这样的生活,岂不是不要也罢,对我们百姓来说根本就没有幸福感可言。因此,只有将住房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例大幅度下降,人人都有房住了,才能作为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大力提高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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